近日,市公安局邱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邱村镇白马湖附近打架斗殴,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年某某)一女(王某某)坐在马路中央一辆小轿车旁,脸部有明显受伤的迹象,二人状态均似醉酒,民警在安抚伤者的同时迅速转警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邱村中队。
随后,交管大队邱村中队民警现场对年某某、王某某进行酒精检测,年某某酒精含量达到167mg/100ml,王某某酒精含量达到160mg/100ml。
据了解,年某某、王某某及第三人(陈某某)为好友关系,年某某、王某某共同经营一家饭店。当晚,三人在饭店相聚,席间大量饮酒,后因琐事产生冲突,陈某某携王某某驾车先行离去,年某某照看店内生意。
随后,年某某驾车寻找两人,在邱村镇白马湖路与开元路交叉口相遇,当场发生冲突,路过群众发现后及时报警,陈某某出于害怕,在民警到达现场时已驾车离开。民警于清晨6时左右找到陈某某,并对其进行酒精测试,酒精含量达到90mg/100ml。
经审讯,陈某某供认其与王某某酒席结束后醉酒驾车前往白马湖,在途中两人多次交换驾驶,与年某某相遇后,再次发生冲突,将其打伤,王某某因上前劝架被误伤。结合视频证据,三人均有醉酒驾驶的违法事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