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维护法律服务市场正常秩序,提升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自2024年10月至12月,开展我市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
(一)集中排查重点
1、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咨询类社会中介机构等;
2、在工伤、道路交通、人身损害等事故受害者救治的医疗场所或案件调解、仲裁、诉讼等场所拦截、招揽、介绍案源的机构或人员;
3、以公民代理身份代理案件、代理出庭并收取财物的人员;
4、与上述机构或人员合作,从案件当事人支付的费用中分得利益的人员。
(二)打击取缔重点
1、在公共场所违法违规张贴广告、发放名片招揽案源的;
2、拉拢、腐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工伤认定机构、仲裁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非法获取案源的;
3、以免费“法律服务咨询”、“技术咨询”、“法律事务”、“代书”等名义承揽、介绍有偿法律事务办理或违规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4、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以拒绝调解、提起仲裁、诉讼、信访为要挟,无理缠诉或唆使当事人漫天要价的;
5、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组织、唆使当事人及亲友到涉案企业、单位或对方当事人生活、生产工作场所哄闹滋事、施加压力,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或正常工作秩序、生活秩序的;
6、假冒当事人近亲属身份担任诉讼或仲裁代理人的;
7、冒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或者以合作的名义,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介绍案源,获取费用分成的;本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社会中介机构或有偿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合作承办相关案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规代理案件、违规收费的;
8、非我市区域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市设点执业,违规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9、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并非本社区、单位、社会团体的公民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各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治理措施
(一)对于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扰乱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查处,严肃追究有关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法律服务机构存在违规登记、虚假宣传承诺、误导欺骗群众的,应当自我纠错,主动申请变更、注销有关法律咨询(服务)的经营范围,涉嫌犯罪的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三)在整顿期间,主动向相关主管部门说明情况、整改问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三、提示事项
广大居民朋友需要法律咨询(服务)时,请注意区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机构,仔细辨别、谨慎选择。
(一)律师事务所是由安徽省司法厅审批成立的律师执业机构,能够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广德市内律师事务所可拨打0563-6029148查询。
(二)基层法律服务所是由安徽省司法厅审批成立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机构,能够提供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不能代理刑事案件。广德市内基层法律服务所可拨打0563-6029148查询。
(三)法律服务机构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并管理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只能提供法律咨询,禁止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严禁通过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谋取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转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诉讼谋利。
四、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法律从业人员主动参与,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563-6029148(广德市司法局)
0563-6022435(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0(广德市公安局)
特此通告。
中共广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来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