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后驾驶曝光台 】
梅某
■ 酒精含量:71mg/100ml
■ 查获时间:6月25日晚
■ 查获地点:熏化路至圣俞路
李某春
■ 酒精含量:23mg/100ml
■ 查获时间:6月25日晚
■ 查获地点:熏化路至圣俞路
肖某才
■ 酒精含量:20mg/100ml
■ 查获时间:6月26日傍晚
■ 查获地点:洪林至双沟村村通
吴某保
■ 酒精含量:55mg/100ml
■ 查获时间:6月26日
■ 查获地点:郎溪县建平镇郎梅路段
叶某
■ 酒精含量:25mg/100ml
■ 查获时间:6月26日晚
■ 查获地点:广德万桂山路与迎春路交叉口
陈某
■ 酒精含量:23mg/100ml
■ 查获时间:6月26日晚
■ 查获地点:广德万桂山路与迎春路交叉口
王某军
■ 酒精含量:84mg/100ml
■ 查获时间:6月26日晚
■ 查获地点:广德万桂山路与迎春路交叉口
喝酒后驾驶车辆上路,无异于移动的“定时炸弹”,时刻威胁着其他行人、车辆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宣城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