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经侦大队侦办的“中佳易购”网络平台非法集资案一审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傅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向社会公开宣传“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并承诺消费返利,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傅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二、依法对被告人傅某剩余违法所得人民币338.593326万元予以追缴和在宁国市公安局主动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0万元,发还给“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宁国市境内集资参与人(185家商户)。
案件回顾
2018年10月11日,我局经侦大队在浙江临安警方大力协助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傅某,侦破一起通过网络平台非法集资案件。傅某以浙江万银“中佳易购”区域代理的身份与利用“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以“消费返利”经营为幌子,以“300天日均返还商户全额让利保证金、500天日均赠送会员对应商户让利保证金3倍消费积分”为诱饵,采用开推荐会、微信推广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大肆宣传推介,在宁国地区吸引商户加盟商达200余家,蛊惑1000余名会员通过“中佳易购”平台消费,共计吸收不特定加盟商户让利“保证金”达5000万余元,傅红军从中非法获利达200万余元。后因“中佳易购”平台资金链断裂,造成加盟商户让利“保证金”不能及时退还的损失。
警方提示
消费者要警惕各类网络平台宣传的购买农产品、保健品等优惠、让利返点等存在非法集资隐患的信息。
以消费返现为名义的金融骗局,本质是“以新养旧”的庞氏骗局。很多投资人就是冲着“消费返现”的好处去投资,平台拿新会员的钱返还给老会员,只要新会员源源不断,骗局就不会终结。由于这种模式大多设立了不同层级的合伙人、代理人,他们能从营业额中抽取提成,巨大的二次分配很快就会造成平台资金链断裂、最终崩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