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电动车驾驶人朋友的一封信
电动车驾驶人朋友们:
你们好!交通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电动车数量增长迅速,但由于电动车自身防护性能弱、驾驶稳定性差等原因,一旦在骑行时遇到危险,后果往往不堪设想,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伤害程度,保护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
为了您和家人的出行安全,自2020年5月20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电动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监督和管理。在此,广德交警提醒您:
1.拒绝购买超标电动车,不得擅自加装妨碍安全驾驶的附加设施。请购买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2.在驾乘电动车时,请一定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同时不忘提醒家人和朋友,争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践行者。
3.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转弯提前打开转向灯或伸手示意,坚决杜绝酒驾醉驾、逆向行驶、越线停车、闯红灯、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4.因大型客、货车在行驶中有内轮差和视线盲区,所以驾驶电动车时一定要远离这些车辆,做到不并行、不抢道,确保安全有序通行。
驾乘佩戴头盔,平安一路相随。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建共享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广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